[CSCO-BC]谁真正需要延长辅助内分泌时间?——王晓稼教授访谈

作者:  王晓稼   日期:2015/4/14 17:27:53  浏览量:28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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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2015乳腺癌高峰论坛中,来自浙江省肿瘤医院的王晓稼教授做了题为“谁真正需要延长辅助内分泌时间?”的精彩报告。会议期间,《肿瘤瞭望》针对报告内容对王晓稼教授进行了采访,深入解析了乳腺癌内分泌治疗的相关议题。

王晓稼教授     浙江省肿瘤医院

 

  《肿瘤瞭望》:延长他莫昔芬辅助治疗疗程是近年来的热点,在几天前的圣加仑会议上也是一个热点。正如您今天的演讲题目所示,其实并不是每个患者都需要延长疗程。能否请您总结一下,需要延长疗程的患者具有哪些特点呢?

 

  王晓稼教授:内分泌治疗是乳腺癌辅助治疗的重要部分。既往我们都是以5年作为一个标准治疗,绝经前是以三苯氧胺(治疗),绝经后是以AI(治疗)5年。最近的一些延长性研究也看到了一些结果,比如ATLAS试验,我们看到了延长到10年的三苯氧胺确实是获益的,但是在这些获益的人群中我们看到更多的是绝经后的患者;绝经前的患者人数并非很多,(但)它也是倾向于10年的三苯氧胺可能比5年更好。我们在之前也看到了,完成5年三苯氧胺以后绝经后的患者,继续5年的AI治疗,就是MA17(来曲唑5年)以及ABCSG6a有阿那曲唑的3年的延长治疗,大多数患者能够从延长治疗中获益。指南上也做了一些更新,我们看到了5年的三苯氧胺(治疗)以后绝经后的患者,可以考虑继续5年的AIs治疗,当然也可以不选择。那么,5年三苯氧胺(治疗)后仍然为绝经前的患者可以再继续5年他莫昔芬,已经成为新的标准治疗。特别是在今年的St. Gallen会议中,专家对延长治疗(的观点)似乎有很明显的改变。尽管这些选择中没有很好的临床研究的支持,但是很多的专家认为,延长治疗在一部分患者中是获益的,所以我们认为,对于绝经前或绝经后的早期乳腺癌,5年的内分泌治疗以后确实应该选择延长治疗来获益。

 

  《肿瘤瞭望》:绝经前患者和绝经后患者的内分泌治疗方式有所差异,但内分泌治疗需要很长时间,一些绝经前的患者可能在治疗期间转变为绝经后,这类患者需要调整治疗方式吗?

 

  王晓稼教授:我刚才讲了关于延长治疗中的(获益),实际上延长治疗的一部分患者,也就是高危的患者,我们认为这些患者往往都是淋巴结阳性的,或者说其增殖指数比较高的,这样的患者,我们可以看到其获益更加明显。就像在MA17中,我们看到了,5年的三苯氧胺之后,我们再5年AI的治疗,淋巴结阳性的患者,其DFS和OS都有明显的改善;但对于淋巴阴性的患者,可能仅有DFS的改善,而OS并没有得到改善。也就是说,这部分患者可能是经过5年三苯氧胺治疗后已经达到了很好的效果。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应该选择高危的患者来延长治疗。那么,对于一些三苯氧胺5年以后转化为绝经后的患者,不管是在2~3年,还是5年的时候,都应该选择AI的治疗。当然,这个AI治疗有两种选择,一种是AI和三苯氧胺加起来共5年,另一种是AI满5年,也就是说总的内分泌治疗变成7年到8年。当然,如果在完成三苯氧胺(治疗)5年以后绝经的患者,我们目前还是认为,像MA17这些研究证明的那样,序贯到满10年(即继续5年的AI治疗)可以更好地改善患者的生存。所以,这样说来,我们在辅助内分泌治疗中,也要对患者进行绝经状态鉴定,这样的鉴定一般是在2~3年或5年(进行),然后选择后面是否要延长其治疗。当然,2~3年的情况下,原则上必须要延长到满5年以上,这样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效果。

 

  《肿瘤瞭望》:您如何看待内分泌治疗在新辅助治疗中的作用和地位?您在实践中是如何操作的?

 

  王晓稼教授:患者的内分泌治疗更多的都是在说辅助内分泌治疗。那么,对于新辅助治疗,我们实际上更多的是选择化疗或者靶向(治疗),新辅助内分泌治疗选择相对比较少。但实际上,目前对于一些年龄大、相对低危的患者,我们认为,新辅助内分泌治疗也是可以考虑的。这类患者因为不能耐受强硬的化疗,另外,这类患者尽管肿瘤生长比较缓慢,但往往分期较晚,所以我们认为,一方面内分泌治疗可以选择,但是临床实践中可能会选择内分泌治疗加上一个单药化疗,可能会起到更好的效果,或者先单药化疗,再序贯内分泌治疗。这是因为,初始治疗的患者一般分两类,一类是需要进行降期以获得后续的治疗机会如保乳等等,这种情况我们一般是选择化疗,而大多数新辅助内分泌治疗的患者往往是一些高龄的患者、不能耐受化疗的患者,对这些患者我们把内分泌治疗单一作为新辅助治疗的选择。

 

版面编辑:张楠  责任编辑: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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