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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EC-01研究:D2根治术联合HIPEC治疗进展期胃癌的多中心RCT

作者:  崔书中   日期:2016/1/19 19:26:31  浏览量:2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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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PEC-01研究,全称为D2根治术联合HIPEC治疗进展期胃癌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III期临床研究。该研究旨在探讨HIPEC降低进展期胃癌患者腹膜转移发生率、改善预后的有效性,联合全国各大中心通过RCT建立循证医学证据,以期探索解决胃癌腹膜转移这一临床难题。

  HIPEC-01研究,全称为D2根治术联合HIPEC治疗进展期胃癌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III期临床研究。该研究旨在探讨HIPEC降低进展期胃癌患者腹膜转移发生率、改善预后的有效性,联合全国各大中心通过RCT建立循证医学证据,以期探索解决胃癌腹膜转移这一临床难题。

崔中书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研究背景回顾

  《2012年中国肿瘤登记年报》显示我国胃癌发病率居恶性肿瘤第二位,死亡率居第三位。目前,我国胃癌的早期诊断率不足10%,大部分患者一经诊断即是局部进展期或晚期胃癌。腹膜种植是影响进展期胃癌预后的主要因素,腹腔游离癌细胞(free cancer cell, FCC)是其发生的根源所在。既往的单中心临床研究证实,HIPEC(即腹腔热灌注化疗,hyperthermic intraperitoneal chemotherapy)能够有效清除游离癌细胞和微小转移灶,从而提高进展期胃癌患者的5年生存率。但是,这种治疗模式的循证医学证据仍不够充分,亟需大样本的前瞻性多中心随机对照研究对其有效性进行确认。基于以上背景,由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牵头、崔书中教授负责,联合了全国各大合作研究单位的HIPEC-01研究应运而生。

研究方案介绍

  HIPEC-01研究的目的主要是探讨HIPEC能否降低进展期胃癌患者腹膜转移的发生率,从而改善其预后。预计对照组5年生存率为45%,试验组5年生存率为57%,5年生存率提高12%。计划入组患者584例,其中试验组292例,对照组292例,包括5%的年失访率。该研究计划在2年内完成入组,从最后一个患者入组开始计算,随访时间为5年。主要评价指标为两组患者的5年生存率。次要评价指标包括两组的无进展生存率、两组的区域性复发率和两组的肝转移率。

  本研究的纳入标准为:①初治患者,临床试验开始前未行化疗、放疗或其他抗肿瘤治疗;②年龄在18-70岁之间;③男性或非妊娠及哺乳期女性;④胃镜活检病理确诊为胃腺癌;⑤术中肉眼判断T分期为T3期及以上,无远处转移,可行标准的D2根治术(参照2010年第七版AJCC分期);⑥骨髓储备功能良好,血常规符合以下条件:白细胞计数≥3.5×109 /L,中性粒细胞≥1.5×109 /L,血小板计数≥100×109 /L,血红蛋白≥90 g/L;⑦脏器功能良好,血液生化检查符合以下条件:ALT≤2.5×正常值上限(ULN),AST≤2.5×ULN,血清总胆红素≤1.5×ULN,血肌酐≤1.5×ULN;⑧ECOG评分为0-1分;⑨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为:①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②术中发现存在任何远处转移的情况;③同时具有严重或未控制的内科疾患及感染者(包括房颤、心绞痛、心功能不全、射血分数低于50%、难控制的高血压等);④癫痫发作需要进行处理的患者(例如类固醇类或抗癫痫治疗);⑤严重的或不能控制的精神疾病患者;⑥滥用药物以及医学、心理学或社会条件可能干扰患者参与研究或对研究结果的评估有影响;⑦任何不稳定的状况或可能危及患者安全性以及依从性的情况;⑧正接受其他临床试验的抗癌药物治疗。

  HIPEC采用的化疗药物为紫杉醇。用药前30分钟需行生理盐水10 mL与地塞米松10 mg静脉推注,苯海拉明20 mg肌肉注射,生理盐水100 mL与甲氰咪呱0.3 g静脉滴注。灌注液选用生理盐水,用量以腹腔充盈和循环畅通为原则。在完成D2根治术后即刻开始第一次HIPEC,温度控制在43℃,时长60分钟,紫杉醇剂量为75 mg/m2 ;第二次HIPEC与第一次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24小时,温度仍控制在43℃,时长60分钟,紫杉醇剂量提高至100 mg/m2

  患者于术后4至6周返院行XELOX方案辅助化疗,共8个周期,具体方案如下:奥沙利铂130 mg/m2 ,静脉滴注,第1天;卡培他滨1000 mg/m2 ,口服,一日2次,第1-14天;每3周重复该方案。

  术后3个月开始第一次随诊复查。2年内每3个月随访1次,2年后每半年随访1次,5年后每1年随访1次,力争做到长期随诊复查。每次随诊复查需行的项目包括:血常规、血液生化、肿瘤标志物、胸片和腹部B超。CT推荐2年内每半年检查1次,2年后每1年检查1次。当患者身体出现异常或肿瘤标志物升高时可加做CT。术后3个月(即第1次随访时)行第1次胃镜检查,此后胃镜每年检查1次。

  本研究拟定的CRO为方恩(天津)医药发展有限公司。采用中心监查的形式,每个中心共接受9次监查:其中入组期2年,共4次监查;随访期5年,每年1次,共5次监查。研究的首批签约合作单位包括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肿瘤医院、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和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

 

  附:本研究流程图

版面编辑:吴少妮  责任编辑:张彩琴

本内容仅供医学专业人士参考


HIPEC-01研究胃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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